部门简介

基建处是负责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编制、落实基本建设立项与建设、校园修缮(不含30万以下零修项目)的职能部门。

基建处的主要职责是:

(一)开展调查研究,进行决策咨询,制订重要文件(规章制度),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法规,完善学校基本建设和修缮制度建设,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。

(二)根据教育部审定的学校发展规模,编制学校校园基本建设规划,并负责推进向教育部报批等工作。

(三)根据学校楼宇可使用面积和学科、实体学院(研究院)在两校区的分布,牵头编制学校校园空间规划。

(四)根据学校确定的拟新建项目,负责编制项目推进计划、向教育部立项(编制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项目备案等)等工作。

(五)负责新建项目在上海市的前期审批手续办理,包括报建与报监、规划设计方案批复、规划许可证办理、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。

(六)按照新建项目施工计划,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安全、质量、投资、进度管理工作,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手续,以及工程档案归档等工作。

(七)负责基建项目的财务预算编制、基建统计信息汇总报表并上报教育部;配合相关部门推进项目招投标、过程审计、结算审计、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等工作。

(八)负责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内部相关基础设施的整体修缮、投资估算在30万元以上的局部或日常修缮建筑物的修缮工作;负责涉及建筑物、构筑物结构改变、结构安全的修缮工作。

(九)承担学校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秘书单位的工作。

(十)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运转与内部建设工作。

(十一)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基建处与其他部门(单位)的有关职责分工:

修缮工程:基建处主要负责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内部相关基础设施的整体修缮、投资估算在30万元以上的局部或日常修缮,涉及建筑物、构筑物结构改变、结构安全的修缮项目,均由基建处牵头负责实施;后勤保障部主要负责校园室外基础设施相关的整体修缮和日常修缮,以及建筑物、构筑物相关的投资估算在30万元以下的局部或日常修缮(以下简称日常零星修缮);涉及到师大新村公有住房、宿舍、教室、食堂等的修缮项目,原则上按照30万元标准进行划分,特殊情况由基建处和后勤保障部协商确定实施部门;信息化治理办公室负责弱电类工程相关的整体修缮,以及局部或日常修缮;保卫处负责各类安防、消防相关的整体修缮,以及局部或日常修缮。